公派出国留学 如何巩固并发展选拔工作的初步成果

发布时间:2022-05-19 20:09:43

总结1996年全面试行的改革选拔工作,必须看到,在申报数量、人选质量、选拔工作的组织、评审程序和办法、面上项目、专门项目等方面,1997年均需要花很大努力去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使选派工作更好地为培养国家、部门、地方、单位急需的优秀、骨干人员服务,使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要大力宣传一些工作单位积极支持和推荐骨干人员参与竞争的好经验,大力宣传一些用人单位积极利用新的机制更有针对性、更主动地加强人才培养的好的做法。要针对改革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通过宣传和解释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如少数同志对签约、交存保证金、违约赔偿等可能还不完全理解或有不同看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办法。

 

(二)要进一步发挥基金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国家公费“按需派遣”的宗旨。

 

要研究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如何与国家的需要更紧密地结合,适应国家、部门、地方和单位各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的问题。1997年国家留学基金除设立公开申请的面上申报项目外,还要进一步试行专项(如成组配套派出、重点项目支持等项目)派出,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到保证重点、兼顾面上。同时,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选拔录取标准应采取相对选优的政策,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在选派研究生方面,也要积极探索新的办法。

 

(三)要充分发挥基金机制的优势,探索新的发展方向。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现在国家公费的选派规模,对于我们这么大的国家来说是不够的。要进一步研究在提高留学效益的前提下,如何拓宽出国留学的渠道。新的办法实施后在国内外均产生了积极影响,国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希望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选派项目,用新的机制加强派出人员的管理;境外一些机构和个人也提出与基金委合作交流,或捐款资助选派工作。1997年要努力促进这些项目的开展。

 

(四)应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办法。

 

如应根据国家“九五”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及国家产业政策和部门、地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或领域,采取优先选派的办法;为有利于各单位优秀骨干人才出国深造,选拔工作应在时间安排、外语要求、操作办法等方面作适当调整;在选派国别方面,在向发达国家派遣的同时,要有引导地向其它国家选派,比如亚、非、拉、中东欧的一些国家,不仅要派人学技术,还要学语言、文化等;要理顺关系,更有效地利用好我国与国外互惠奖学金名额。

 

(五)必须高度重视解决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经费标准问题。

 

在实行了按基金资助方式的管理办法后,国家向公费留学人员提供的经费被统称为奖学金。目前对奖学金标准(主要是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问题,存在着不同看法。相当一部分意见认为目前的标准偏低,应予提高。这种意见的主要依据有:奖学金标准与留学人员所在国家提供奖学金的平均水平相比偏低;留学人员接受国往往因为留学人员的奖学金标准低而不接受或不发签证;提高奖学金标准所需经费是有办法解决的;提高奖学金标准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员申报国家公费留学的重要措施之一,能更好地树立国家奖学金的形象,并有利于增强留学人员荣誉感和提高留学效益。对此,我们应予高度重视,要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争取尽快按改革的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和办法。

 

我们要继续按照中央的指示和国家教委党组的要求,努力工作,协调和引导各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步调,将改革引向深入,把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并直接关怀的出国留学工作做得更好,为实现国家跨世纪的宏伟大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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