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7:01江苏: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2022年04月20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命题
六、考试
七、评卷
八、招生计划
九、招生章程
十、志愿填报
十一、录取
十二、特殊类型的招生
1[2][3][4][5][6][7][8][9][10][11][12][13]下一页 |
相关问答
- 山东: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04-24
-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否公办2022-04-24
- 给母亲过母亲节作文 给母亲过母亲节的经典作文2022-04-24
- 南充国防学校开设专业2022-04-24
- 同一所大学为什么有一本招生还有二本招生2022-04-24
- 2022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20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