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对创新能力培养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05-15 09:57:30随着国家创新教育计划的颁布和执行,国家对在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在职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已成为衡量我国新世纪在职研究生教育成功的关键,这对我国现存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体制提出了严竣的挑战。现存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体制明显落后于“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行政命令”是在职研究生招生制度中的瓶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这种高度集中的招生管理方式非常不利于各在职研究生招生单位自主权的发挥。各单位很难根据自己的科研实力、学科建设和师资水平自主制定招生计划,自主权的缺乏,无疑成为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最大障碍。
二是死板考试科目的设置,对考生综合能力考查的忽视。初试的统考科目的外语、政治理论、业务课和专业课程的设置看似合理,但是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它们都有统一的考试大纲、考试要求,大多是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的考察,而对能力的考察上却微乎其微,以至于社会上各种考研辅导班能根据考试大纲编写各种辅导教材、开设各种培训班。许多学生就是在形形色色的考研辅导班的“帮助下”,顺利通过了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考上的学生大多数是“死记硬背”的高手或是“应试高手”,而在专业的综合能力上和科研能力的基础上相当薄弱,与在职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的培养目标”极其不适应。
三是招生过程过于繁杂,人才选拔方式单一。现行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从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制作、报名工作的进行、初试、复试、评卷、邮寄通知书、调档等,时间跨度较大,招生过程过于繁杂,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应放在如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上来,而不是将有限的资源和时间浪费在招生过程中。同时,由于硕士在职研究生考试一年只考一次,专业种类较多,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程差异较大,因此考试一旦选择某一院校的专业,必须孤注一掷,一旦考试失败就很难有其他的选择机会,这对考生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考生正常水平的发挥,更谈不上其能力的展现了。
四是不公平性在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越显突出。近年来,高校自主权有所扩大,全国共有34所高校享有自主划线的权力,但每年因报考人数的差异,难免会有部分高校的分数线低于后来公布的国家最低分数线,再加上复试时间的不同步,必然造成报考34所高校人数的增加,这不仅损害了其他高校的利益,也给其他高校的调剂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同时,由于差额复试的执行,招生单位的做法不一,很难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尤其是有些学校另加单科考试的方式,其公平性更受质疑。招生考试制度的不公平的直接后果是很难录取到真正有创新潜力的且适合本校在职研究生学科建设发展的在职研究生。
五是在职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使各在职研究生培养单位己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2000年是我国首次扩大招生,比1999年挣增7.3万人,增长了22.89%; 2001年计划招生15.6万人,较2000年计划增长2696,截至2以拓年,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已将近35万人。如此迅猛的在职研究生扩招趋势,在职研究生几乎处于“放羊状态”,各培养单位超负荷的运转使他们只能对“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望洋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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