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与导师共担义务的理念分析

发布时间:2022-05-16 10:41:53

一些在职研究生自己可支配的时间很多,但也往往体验过迷茫、空虚。例如,很多文科在职研究生都经历过“谁都不管”自己的状态。另外,以“老板”自居的导师容易把学生当成工具,缺少培养在职研究生的责任。在职研究生如果认为导师是“老板”,就容易把自己接受的训练和工作当成是给导师打工,而缺乏自主性。这样的被动心态,会使在职研究生难以成为有创造性的科学家,而且可能对学术丧失兴趣。在职研究生需要“精细化培养”,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学术精神和学术思维,这是导师的义务,也是在职研究生自身的义务,需要师生共担这一义务。共同体中师生共有的体验,既让彼此感觉到自己能够分享到的权益,又认识到自己为对方所应该分担的义务,这样师生之间的互相协作和共同工作就变得更加容易。

这些是意义共同体最基本的要素。共同体归属感意味着对其他共同体成员的义务感,“用于测量共同体义务感的关键指标包括共同体内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开放的对话,以及对相对弱势群体的价值和利益的考虑和容纳。”导师静卜心来指导,在职研究生投入精力来研究,这样会发现和共享很多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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