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素质教育的微观正式体制创新

发布时间:2022-05-16 11:13:39

1、建立党委与行政、党建工作与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的在职研究生综合素质教育机制。从管理角度看在职研究生素质教育不是哪一家单独能够承担的,从防止“两张皮”、降低协调成本的角度考察,党政合一、德育与管理合一的体制更胜一筹,对于较大规模的在职研究生培养单位更是如此。例如,浙江大学按照“抓党建促德育,抓支部带小班”的理念所构建起来的所有在职研究生都编入某个班级、在职研究生班级建在研究所(或学科)上、在职研究生党支部建在班上、每个班级配备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的体制有效地保证了在职研究生素质教育的实施。

2、建立教师的教书育人、干部的管理育人、职工的服务育人和在职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形成合力的在职研究生素质教育机制。一流的在职研究生教育是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志。争创一流水平的大学,就必须争创一流的在职研究生教育。光靠在职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是办不成一流的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因此,必须努力形成全校办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格局。在职研究生又不同于本科生,在职研究生年龄和阅历上的多层次性,说明在职研究生本身就是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所以,必须重视在职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在职研究生社团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3、建立以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以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为主导的在职研究生德育体制。在职研究生与其导师之间的关系是在职研究生教育中最重要的关系。这一关系的本质是“导学关系”,即在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并在此过程中学会做学问、学会做人所形成的一种教学关系。主要表现在“解疑释惑,传道授业”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两个方面。但是,目前这种“导学关系”存在两种类型的失落:一是雇佣型的师生关系,以学生做课题、导师发工资的形式代替导学关系;二是放养型的师生关系,以导师不导、学生放羊的形式放弃了导学关系。因此,目前,急迫地需要重构新型的导学关系,使导师真正承担起在职研究生“成材”、“成人”的神圣使命,并日_将在职研究生德育纳入导师的职责范畴,使导师在在职研究生德育中发挥主体作用。同时一,建立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制度,即每个在职研究生班级和党支部都配备一名德育导师,德育导师同时一履行在职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等职责。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德育导师的关系是: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承担的是在职研究生个体的培养工作,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承担的是在职研究生群体的培养工作;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做的是“点”上的工作,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要做的是," 面”上的工作。从而构建出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两支队伍“纵横’,结合的网状工作体系。

4、建立以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为外因,以在职研究生的内因得到充分激励的在职研究生管理机制。外因既包括“外部软约束”,如道德、舆论等,更包括“外部硬约束”,如规章制度。外部道德约束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又不是万能的。因此,必须构建起以在职研究生的内因得到充分激励的在职研究生管理机制。这种管理机制应该包括:惩罚性的管理机制、平台性的管理机制、奖励性的管理机制。惩罚性的管理机制就是要通过对严重违纪违规在职研究生的处分,使其本人吸取教训,使其他在职研究生受到教育,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平台性的管理机制就是合格在职研究生既要有业务标准(如博士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发表SCI论文),也要有综合素质标准(如在职研究生在进行论文答辩前必须报告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记实情况)。奖励性的管理机制就是对于在符合基础性素质的前提下,在创新、创造、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在职研究生给以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以树立典范。

5、建立在获取知识中创造知识、在创造知识中巩固知识的体制,妥善处理学习与研究的关系。19世纪最初几于年德国大学的改革,把科研、教学和学习统一,把知识的生产和传播联系起来的思想,成为著名的洪堡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一个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场所最重要的将是一个科研的场所”。r4’这也就是说,在职研究生教育是以科研作为其基础的。在职研究生教育区别于本科生教育的重要方面在于,本科生教育以获取知识为主,在职研究生教育要求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一要创造知识。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不仅仅是获取现有的知识,掌握学习的方法,还要有利用所学的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问题的解决贡献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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