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的概念、提出和制定分析

发布时间:2022-05-16 16:49:27

根据国家标准GB3935.1-83标准化基木术语对标准的定义:“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对标准的定义为3“标准是由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与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木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川1文件,其目的是用于促进最佳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定义,标准都具如卜几个含义:(1)标准的木质属性是一种“统一规定”.这种统一规定是作为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2)标准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或成就”,这就是说标准既是科学技术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这此成果和经验都是在分析、比较、综合和验证基础上实现的,因此具有科学性.(3)制定标准过程要“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共同起草”,达成“一致或基木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川1文件”,就是制定标准要发扬技术民主,与有关方面反复商讨,达成一致,最终形成“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川1文件”,目的是做到“用于促进最佳公众利益”.(4)由主管部门或标准会团体批准,需要遵守或执行的规范或文件.

根据以上所说,结合我国工程硕士教育的发展状况,可以将工程硕士学位标准定义为:为适应我国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工程硕士教育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保证工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工程硕士教育体制,保证工程硕士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由各工程领域协商工程硕士录取、培养过程和授予学位中需要统一规范的事项,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规范,并由国家批准的、需要有关方面执行的文件总称.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更好地完善专业学位制度,进一步推进工程硕士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范工程硕士培养工作,提高培养质量,适应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工作.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明确提出,制定工程硕士学位标准是2007年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工作重点4.根据这一会议精神,在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导卜,各个工程领域协作组在总结多年的工程硕士教育经验基础上,先后起草和制定了各个工程硕士学位标准.截至目前,先后有化学工程、控制工程、材料工程、工业工程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五个工程领域在总结多年的工程硕士招生、录取、培养、学位授予、评估等实践的基础上率先制定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并于2007年10月20口71=始实施学位标准.同年10月24口,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出《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制订指南》,接着,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石油与天然y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项目管理这第二批10个领域的学位标准建设启动s,并于2009年完成初稿,同时要求尽快启动余卜的25个工程领域学位标准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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