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公派出国留学 应提高教师出国留学的积极性

发布时间:2022-05-16 17:23:51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为提高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督促教师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高校必须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建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激励机制。近几年来,湖南大学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1.晋升政策方面

制定了晋升高级职务的外语要求为:“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正高级职务者,须有一年连续出国研修经历(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体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等学科申报正高职务不要求出国经历,但要求PETS5笔试5O分、口语3分)”。规定了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研修期间,不影响在校内的晋升晋级等。通过实施该政策,有力地改变部分教师不愿出国,始终忙于横向课题的现状。

2.聘期任务方面

新进教师中,如果没有一年及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在首个聘期任务中,将该项任务列入其聘期基本任务。首个聘期(五年)期满考核时,如果没有完成基本任务,将不再续聘。通过实施该政策,让青年教师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时刻关注着国内外学术动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和联系,了解国家和学校的出国政策,积极主动寻找出国机会。

3.校级资助方面

出国外语培训:每年在校内举办两期免费“PETS5”培训班,在正常英语考试培训内容外,增加欧美文化及出国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对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公派出国要求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对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培训者,由学校报销培训费用。为留学人员报销出国(境)手续费用。出国期间为其保留国家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各项津补贴,工作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及其承担工作任务情况酌情发放。

4.各类科学基金及人才项目申报方面

学校出台的各类科学研究基金政策、“211工程”“985工程”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中规定: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期间不影响申报科研项目,优先支持有海外研修经历,熟悉所在研究方向国外研究动态、具有国际化视野、研究方向具有前瞻性的教师。

留学指南

在职研究生

有问必答请在线提交您的问题,为您提供一站式出国留学服务。

在线提问
在职研究生报名

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各项内容,负责老师将会与您及时联系。

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