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2-05-17 15:14:29

研究生教育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养创新人才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近日,武汉理工大学制定并印发了《武汉理工大学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全面落实。

实施意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为着力点,提出了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新举措。

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以构建学科科学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导师科学评价与退出机制和研究生科学评价与淘汰机制为重点,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为重点的学科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与研究生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研究生学位课程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学术成果指导计算工作量和课程优质优酬制度,健全研究生培养方案两级审查机制。建立研究生导师培养质量定期发布制度,健全以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为导向的导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的激励机制,完善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和学术不端行为约束机制。健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

积极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共建校地、校企等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实现互惠共赢,探索各层次、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构建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以多学科交叉、团队联合指导和国际合作等培养模式为重点,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培养单位以及国际合作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形成多元化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格局。探索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以地方政府支持、学校行业协同、校企合作等培养模式为重点,共建校地、校企等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联合开展研究生教学及指导,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构建并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从研究生学科平台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并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以提升学科水平为重点,构建并完善校内与校外监控相结合的学科评估和学位点建设质量保障体系。以课程体系建设、授课质量监控和课程考核淘汰为重点,构建以高水平课程建设为核心的课程质量保障体系。以导师的学术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为重点,完善涵盖导师遴选、招生资格审核、培养质量公示的研究生导师质量保障体系。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为重点,完善包括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论文评审、论文答辩、论文合格性抽检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以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两课”为渠道,以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三支队伍”为依托,以研究生党建、心理健康教育、奖助体系和学术文化活动“四个平台”为载体,完善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武汉理工大学将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为契机,提升理念,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意识,围绕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学科建设改革、导师队伍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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