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学评价体系的特点与要求

发布时间:2022-05-18 09:34:28

建立一套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学评价体系,其目的就是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努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就必须符合下列特点和要求,即做到1个突显、把握5个特点。

要凸显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特点。工程硕士是从工学大学科中分离出来的,是与工学硕士实际上处于同一层次的学位教育。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工程硕士是针对生产实际和工程部门的,是面向生产经济建设第一线,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

五个特点是:(1)指导性。就像高考是中学教学的指挥棒一样,科学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也应该成为整个该项教学的指挥棒,它必须根据国际工程硕士教育的发展,结合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实际以及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评价内容和标准。通过这样硬性的评价去革除落后的和不合理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引进并创造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从而推动整个工程硕士学位教育的发展。(2)客观性。评价体系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的独立的特性,执行中不存在主观理解的随意性。这表现在评价内容是客观的,范围是固定的,深浅难易是有标准的,标准是客观的。(3)具体性。内容与方法的具体与否是评价体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是是否能对整个学位教育起到促进与指导的关键,也是能否有的放矢的关键。因此,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整个学位教育的全过程,包括整个过程的所有方面,其评价标准必须明晰,各大项小项所占比重必须有具体的数字体现。(4)可操作性。评价体系建立的科学性标志就是其可操作性,任何花花哨哨、红红绿绿的条条如果不具备操作性都不过是空文一纸。评价体系应该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清晰的评价内容,严格的评价标准,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5)有说服力性。这是指评价体系的不可替代与不可随意更改的特性。如果一个评价体系失去了它的有说服力与信誉,那么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一个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必须具有有说服力性,必须由有说服力部门发布,在执行中极少出现偏差,评价后有与之相应的可落到实处的奖惩措施。只有这样,教育单位才能真切体会体系的存在与其办学质量的深切关系,才能真正重视“方案”的实施,也才能真正起到评价体系应有的作用。

在建立科学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种关系:

(1)统一标准与不同要求之间的关系。统一标准是指培养质量的不可降低特性。但是由于不同专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别,其特殊性也应得到具体体现。因此,某些具体要求就不能僵死。其实这二者并不矛盾,共同统一在从具体实际出发这一原则上面。

(2)管理主体与培养主体之间的关系。管理主体就是评价主体,是指实施评价行为的主管部门。被评价主体是指培养主体,主要是指培养单位,即学校和工程硕士所在单位以及工程硕士研究生本人。这二者之间有着相同的利益,那就是共同的追求一一一发展我国的工程硕士学位教育。但他们所处位置不同,又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评价体系必须考虑到二者的利益关系,协调一致,注重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繁荣和发展。

(3)评价体系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应该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不朝令夕改的文本,否则,作为被评价的培养单位就会无所适从,因而也就不能起到评价的作用。但是事物本身的运动本质又决定了它的发展特性。所以,评价体系还必须按照工程硕士学位教育发展的状况对评价内容和标准作出适时的调整。同时,要加强科学预测,根据发展趋势,引导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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